2021年1至12月,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推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12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7件48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77人,不捕113人,不捕率23.0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10件988人,共起诉792人,不起诉48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不诉率5.72%。
从起诉的罪名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90人;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110人;排在第三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6人;排在第四位的是寻衅滋事罪39人,排在第五位的是故意伤害罪37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1-12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4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8.52%。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65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618人,占提出总数的94.79%。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644人,法院采纳率98.77%。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2021年1-12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件,同比下降50%;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9件,同比下降44.12%;监督纠正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28件,同比上升64.71%。
二、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12月,共办理案件240件,其中“减、假、暂”审查16件;强制医疗监督1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1件;财产刑监督1件;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116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件;被监管人死亡检察1件;看守所执法监督98件;其他执行活动违法监督4件。
三、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12月,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79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6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3件,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6件,民事支持起诉3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1件。
四、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12月,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03件,其中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84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7件,对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12月,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88件,其中民事类16件,发布诉前公告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判决获得支持10件;行政类72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7件。
公益诉讼线索领域分布:生态环境领域占50%,资源保护领域占1.1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占1.14%.,食品安全领域占25%,其他领域(文物保护、盲道等)占22.72%。
六、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12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5人,不捕2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5人。立案监督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
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93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40次,开展社会调查26次。
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到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次,派发宣传资料5000份,接受法治教育的未成年人1.5万人。
救助未成年人工作:为6名涉检未成年人成功申请“护苗”帮教基金、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支付心理治疗费用合计2.6万元。
七、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12月,共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14件,七日内程序性答复率达100%,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率达100%。受理审查刑事申诉案件4件,其中移送其他部门2件,审查结案2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决定司法救助14人,发放救助金33.842万元,多元救助12人,收到锦旗2面。
八、检察听证数据
2021年1-12月,共召开检察听证22件次,公开听证18件次,不公开听证4件次。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拟不起诉案件7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4件,附条件不起诉案件2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