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4〕11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将于2024年6月1日开始实施。兴业银行惠州分行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开展国际业务内部小组学习,并向存量外汇贸易客户传达相关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近年来发布多项便利政策,银行和外贸企业被赋予更多的自主权。
此次《通知》中涉及的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调整为境内银行直接办理,简化了办理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其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审核后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非报关人”,为企业提供了更多便利。第三,放宽了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的权限,将A类企业特殊退汇的限额从等值5万美元调整到20万美元,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第四,优化了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管理,符合条件的B、C类企业在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后,银行可为其办理收付汇,这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第五,明确了货物贸易登记业务办理材料,修订了货物贸易部分文书样式,使业务办理更加规范、高效。
兴业银行惠州分行将继续深入学习和宣导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政策,不断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该行将持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的外汇服务。同时,该行还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通过不断优化外汇服务,兴业银行惠州分行将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为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