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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为7000员工集体辞职事件,在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如今余波震荡到整个珠三角。随着明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的临近,搭上清退员工末班车的企业越来越多。为此,广州市政府部门更出台紧急文件,防范企业“抢闸”炒人,即使是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超过20人就要纳入劳动部门监控视野。>>>>详细

 “我们把我们的青春,把我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奉献给了工厂。可是就在我们期待已久的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前夕,我们都被解雇了。 没有《劳动合同法》,我们照常上班工作,颁布这个法律,我们反倒丢了工作。”――被清退的员工 >>>>详细
 
 
    损招一:辞退劳动者。 典型企业东莞振兴路常登鞋厂深圳多所学校深圳观澜恒辉制品厂
    东莞一家拥有约4000名员工的鞋厂近日将就地解散。厂方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称,主因是厂方要另谋发展,为此厂方宁愿向遣散的4000多员工支付超过3000万元的补偿金;而相关知情人则称,厂方主要是为了规避即将生效的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高额成本。
    东莞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最近各个地区频繁发生类似事件,此时发生这样的事的确有些敏感,但厂家依法补偿,管理部门也无话可说。>>>>详细
    损招二:千名员工工龄"清零"。 典型企业惠州大亚湾汇利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华为
    惠州大亚湾汇利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的员工被要求签一份起始时间为08年1月的劳动合同,同时签署一份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协议”。员工们称,签署了该份协议后,往年的工龄将会“归零”,从而无法享受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待遇。据介绍,有超过1000名员工签署了新的劳动合同及协议。
    当日,数百名员工围聚在公司大门口,要求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员工情绪一度激动,大亚湾相关政府部门介入调解。>>>>详细
损招三: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工。 典型企业广州环球帽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财经职业学校
   
 广东财经职业学校的保安、司机、勤杂人员反映,11月30日,他们这些合同工突然被分批叫去办公楼二楼开会,人事处让他们签署一份2007年12月1日到2008年11月30日到期的劳务派遣合同。据他们介绍,这名人事负责人当天直白地表示,“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你们想都不要想”。
    该校人事处一名负责人竟然表示:我就是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但是“恶意规避”并不是“违法规避”。>>>>详细
    损招四:放长假切断工龄。典型企业深圳华盛玩具有限公司华行玩具厂
    深圳华盛玩具有限公司华行玩具厂下达了一个放假通知,除了1999年以前进厂的保安和2007年进厂的保安外,其余的37名保安都要被放假一个月,一个月后再来公司续签合同。该上司又称不能保证一个月后他们继续进厂工作。对于公司的做法,保安们怀疑公司在有意规避新劳动合同法。
    保安们认为,公司要么和他们续签合同,要么辞退他们赔偿,否则坚决不放假,要与公司弄个明白。>>>>详细
   
 
 
    珠三角近期劳资矛盾此起彼伏,主因就是以下《劳动合同法》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最长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签订的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违约金。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或与单位签订过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劳动者辞职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五类劳动者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一、以“黑砖窑”为代表的非法用工
   【不受保护原因】非法窑主非法用工,"资"与"劳"方均属非法。
    二、1500万保姆
   【不受保护原因】雇主不是用人单位,家政服务员无法得到保护。
    三、190万保险推销员
   【不受保护原因】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以央视为典型的编外用工
    【不受保护原因】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相当数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用工问题。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存在风险——比如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位员工,他不需要解聘他,而只需将其打回劳务派遣公司。至于“栏目聘”的人员,与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等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五、自由职业者
    【不受保护原因】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势单力薄无法抗衡,遇到意外,大多只能自认倒霉。>>>>>详细

    你是这五类劳动者的一员吗?你所在的单位近期有没有“抢闸”炒人?
调查:你认为即将实施的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好。
利空。
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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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企业抵触新劳动法
    女首富张茵:劳动法过于保护劳工
    张茵认为:“新法偏于劳工,我们没有意见,但过于保护劳工的话,企业就很难运作了。”>>>>详细
    电器公司总经理关明枝:珠三角没有中小型企业可以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详细
    台商:新劳动法实施,台商面临致命挑战>>>>详细
    也有企业选择积极应对
   东莞鞋材厂老板柏再骏:再次转型
    “要么转型,要么就倒闭。我认为做低端产品的企业是没有办法挨过去,像厚街的鞋厂,我估计至少40%的厂适应不了。这绝对是一次革命。”柏再骏说 >>>>详细
    富士康:将与数万员工签无期限劳动合同>>>>详细
    珠三角反应激烈有内因
    因劳动合同法实行在即,珠三角出现各类劳资纠纷,折射出珠三角中小型出口加工制造企业的孱弱,和“用工待遇20年无变化”的现状。长三角的平均工资1500元/月,熟练工高达每月3000元,但珠三角的平均工资仅有800元/月。据统计,2005年广东农民工平均工资只有600多元,比12年前只提高了68元。>>>>>详细
   有分析指出,要从不正规走到正规,企业反应自然激烈。
    未来图景
    中小企业面临“撑不下去”。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的陈永忠说,“新法施行后,企业的用人成本将会增加,估计会增加8%以上,而企业的违法成本更是会大大增加。”而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对于一些处于低端行业的企业来说,几乎是致命的。>>>>详细
    大企业搬至成本更低的地区。在全球数码相机市场排名第四的日本奥林巴斯计划在2009年前将中国的两座工厂合并为一座,并投资约7亿元在越南设厂。目前奥林巴斯在中国的两座厂分别位于番禺与深圳。其中,广州工厂约为4300人,深圳工厂约有7000人。由于竞争激烈,珠三角地区像这种往低成本地区迁移的工厂为数不少。香港中小企业联合会就有很多会员去了福建、湖南等地考察以求转移。>>>>>详细
    业产业升级将加快。业内人士指出,《劳动合同法》正是产业升级的一道催化剂。“按我的理解,《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但政府和立法者还有更深远的考虑,那就是加快国内一些行业产业升级的速度。”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详细
 
   编辑: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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