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高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 最高涨2.5倍

2008-06-26 08:31:50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广东论坛

南方都市报6月26日报道 7月1日起实行的广州市路内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楼等配套停车场(以下简称商业停车场)收费方案昨日公布,两者正好“一涨一降”:路内停车场由全市统一收费改为按一、二、三类地区分路段收费,白天收费普遍上涨,其中一类地区最高涨价2.5倍。商业停车场不再由企业自主定价,改为收费标准和路内停车场一致的政府指导价,这使得一向高价的商业停车场最多可降价50%.

商业停车场调价试行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处长张奇德说,商场、酒店、娱乐场所和写字楼等商业停车场此次调价为试行价格,试用期至少半年。期间欢迎市民、媒体和经营者提出建议。一旦试行到成熟时段,将举行听证,确定正式价格。

公共露天车场暂不涨价

记者同时获悉,已经4年不变的住宅区、公共露天停车场也拟提价,但年内不会调整。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透露,住宅区、公共露天等停车场收费标准调高的呼声很高,考虑到今年价格形势严峻,待进一步论证后,再召开价格听证会,研究住宅区、公共露天等停车场收费全面调整的可行性。

停车难医院学校不免费

按照要求,7月1日起,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原则上要求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但确需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制定。

广州市物价局昨日正式回应:广州市停车难问题突出,免费停车会使真正看病或办事的车辆不能停车,且可能出现排队等位等情况,对路面交通造成影响。因此广州不具备完全免费开放停车的条件,现在收费的医院、学校仍将收费。如果将来条件成熟将免费。

新方案还规定,任何停车场一定要在进出口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并设置了2个月过渡期。9月1日起,所有停车场一律要求使用新的正式标价牌。 (南方网) 付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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