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阶梯水价拟22吨"起跳" 每月多交5.6元

2008-06-18 08:45:04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广东论坛

本报讯 (记者 李颖)10月1日前,东莞将全市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昨日市有关部门召开阶梯水价制度征求意见会,拟将原方案中各级水量基数下调1吨-3吨,这意味着市民的用水限制更加严格。

10月1日前全市推广

去年11月,中堂、黄江两镇率先试点阶梯水价,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鼓励用户节约用水。昨日,中堂自来水公司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镇湛翠村和一村两个村实施阶梯水价以来,生活用水量较之前明显减少了10%以上。

昨日下午,市有关部门召开了阶梯水价制度征求意见座谈会,正式定下水价改革时间表。7月1日前率先在大市区、大岭山、清溪、樟木头、沙田、道滘、石碣等镇推广阶梯水价,10月1日前全市各镇街要全面实施。

水量基数有所下调

根据试点镇的情况,座谈会上提出,对原方案中各级水量基数进行下调,幅度在1吨-3吨之间。例如每户第一级用水量原先为25吨/月,现调整为22吨/月。

“第一层次的用水量如果核定过多,起不到督促居民节水的作用。用水量过少,又会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现在正对新水量基数征求意见,一定会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量。”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说。中堂自来水公司表示,一般每户居民用水量都不会超过20吨/月,新标准虽然更加严格,但每月22吨的用水量完全足够,不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用水。

■小算盘

用水25吨每月多交5.6元

现在中堂、黄江两镇已实施阶梯式水价,若按该征求意见方案收费,居民水费有何变化呢?以中堂镇为例,该镇居民用水价格是1.25元/吨。如果居民每月用水25吨,则水费为25×1.25=31.25元。按征求意见方案,因25吨超过了22吨的一级水量,多出的3吨要乘以正常水价的1.5倍,即水费为22×1.25+3×1.25×1.5=36.88元,将比现在多付5.6元多。(南方网) 付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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