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贷后卖房 再买算首套

2008-03-28 11:04:24 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广东论坛

  奥一网(记者李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银行认定“第二套房”的房贷政策出现松动,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惠州市内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未见政策变化,建设银行房贷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已用按揭购房的消费者在还清全部欠款的情况下,把名下这套房产出卖后,再买房建行将不认定为“第二套”。

  昨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向建设银行惠州分行的房贷中心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建行目前在认定第二套房的具体操作中确实有变化,已用按揭方式买房的消费者,在还清全部欠款后,如果已经把按揭所购的房屋卖出去了,再有买房行为,在建行办理按揭手续可以不按“第二套房”。

  这位工作人员强调,在办理按揭手续时,购房者必须提供房屋已经出售的相关证明,银行方面也将通过本地房管部门查询该套房屋是否仍在购房者名下。“如果贷款确实还清,房子也过户给别人了,是可以的。”

  某银行内部人士表示,目前他所在的银行还不敢做建行这样的尝试,但这种做法去年央行关于房贷管理的政策并没有禁止,从实际操作来讲也更人性化,“贷款都还清了,名下房子也卖了,再买房不算第二套比较合理。”

  而记者从工商银行惠州分行的房贷部门了解到,目前工行对这种情况仍做“第二套房”处理。“这个是国家的政策要求,你已经利用银行贷款的优惠买过一套房了,所以即便你还清了,再买房也要算第二套”,并强调根据央行的政策,只有首套房的面积低于本地平均水平才可以购买,但惠州至今没有对“平均水平”做界定,所以,只要按揭购房的再买就统一按照“第二套房”算。

  而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的工作人员则更直接地表示,即便卖掉了房,农行也暂不能按首套房发放贷款,“如果你真的有需要,可以去建行咨询一下”。

   各方反应

  业界:望此举助楼市回暖

  有房地产业界人士表示,建行此举是银行房贷政策松动的一个信号,并期望银行放宽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可以带动本地楼市回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目前买房者绝大多数都靠贷款购房,如果说所购房产已经卖掉,贷款也还清了,再购房就不用算“第二套”,“首付相应降低、利率也有优惠,给一些短线投资的购房者提供了操作空间”。

  某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寄希望于建行此举能带动楼市回暖不现实,主要原因是现在房价走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受到严重打击,就惠州目前的情况来看,房贷政策的些许松动短期内无法改变投资者“看空”的心理。消费者对楼市的信心要重新建立还需要时间。

  市民:有望短期换房更人性化

  市民吴先生表示,建行的这一政策让他重燃了购房的希望,“我现在买了一套房过渡住,还不到50平方米,如果像以前那样不管怎么样都算第二套,我就亏大了。”

  吴先生说,银行这样操作让他看到了短期换房的可能性,对像他一样买了小房子过渡的人来讲是个非常人性化的政策。“换个大点的房子是很正常的需求,因为考虑到小孩出生后住不开。年轻人改善居住条件本来就难,贷款再卡下就更难了”。

  编辑:周莉

  作者:李丹

  

(南方都市报)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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