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地铁殒命 死者家属拟告地铁

2008-02-28 09:53:46 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广东论坛

  奥一网 “女子地铁殒命”追踪

  女子地铁殒命 自杀还是失足?

  (记者杨昱邓恒实习生饶智)乘客小叶坠入地铁死亡一事,引发各方关注。目前,事件再次陷入僵局,诸多问题成为焦点。昨日,广州地铁回应,对于小叶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地铁总公司表示将尊重公安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

  而家属表示,上周四已给广州地铁发出了一封律师函,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地铁方面一直保持沉默将面临诉状。

  广州地铁:尊重公安调查结果

  昨日,广州地铁向回应称,事件发生后,广州地铁非常重视,慰问家属,配合警方调查,支持新闻媒体对事件如实报道。同时,广州地铁还提醒乘客,在乘坐地铁时要留意地铁站内的安全标识,搭扶梯时靠右站稳并紧握扶手,排队候车、先下后上,听从并配合站内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确保出行的安全。

  同时,对于小叶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地铁总公司表示将尊重公安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

  死者家属: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后事

  昨日早晨,小叶的丈夫阿晨给记者发来手机短消息,对报道表示感谢。阿晨说,连日奔波他本人以及小叶父母,均十分憔悴,疲惫不堪。阿晨介绍,出事之后,他们曾找地铁公安,希望对方能出具一个调查鉴定报告,但地铁公安只出具了一个死亡证明书后,就表示他们的工作已经结束。如果按照目前广州地铁的表态结合地铁公安,那么阿晨等死者家属,将一直无法得到结论。而死者遗体迄今仍在殡仪馆。

  上周四,阿晨的律师给广州地铁去了一封律师函,他们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但是目前地铁公司仍然没任何动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地铁方面一直保持沉默将面临诉状。

   专家:死者自杀可能性较小

  小叶是自杀吗?昨日,广东省第二工人医院精神科主任钟煜林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根据目前媒体的报道以及记者的转述,小叶坠落地铁,自杀的可能性很小,更多可能是意外。钟煜林说,小叶和她母亲在电话中语言正常,录像中也没有表现出异常的表情和肢体语言,目击者也没有发现其之前有超出常规的举动,所以他个人认为,小叶之死,很可能是意外。但他同时也表示,要做出更专业的判断,必须做更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谁来定性

  律师:目前只有法院定性

  “‘跳轨’之说太草率。”昨日,律师朱永平说,他认为“跳轨”是个主动、故意的行为,即是说认为小叶属于自杀。而广州地铁在事发2小时内,缺少对家属等多方调查,就向媒体发布“跳轨”的结论,对事件进行定性,是错误的做法。

  而目前的死因认定和责任认定,朱永平表示,的确已超出了地铁公安的权责。所以,地铁公安对死者家属的回应没错,广州地铁还表示等候公安最终调查结果,犯了错误。

  朱永平表示,在香港就有专门的死因法庭,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设备,会对类似事件作出判决。比如香港徐步高案件,就有死因法庭参与。而在内地,目前尚无专门死因法庭,小叶之死的结论调查则交给地方法院,但其经验和装备,都具有相当缺陷。

  责任谁负

  如属意外:

  地铁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昨日,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认为,如果最终证明小叶属于意外身亡,而不是自杀,那么,广州地铁就侵犯了死者本人以及死者家属的名誉权、人格权,还将接受死者家属的精神索赔。

  在民事方面,朱永平认为,广州地铁应该主动承担大部分民事责任,因为作为乘客的小叶,她购票进站之后,就与广州地铁形成了合同关系,票价里面就包含着地铁对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乘车环境的条件。这样的意外事件,表明广州地铁在公共设施上有疏漏、在管理上有过错。如果地铁一直保持回避态度,则是违背了《合同法》。而广州地铁主动承担大部分民事责任,不仅仅是对出事乘客的负责,也是对其他地铁乘客作出交代。

  如属自杀:

  死者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如果能证明是自杀,朱永平说,小叶则有扰乱公共秩序之嫌,那么其家属将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广州地铁还因其受到的影响,保持有追索权利。据称,有的国家就将扰乱公共秩序的自杀列为违法犯罪行为,而我们国家目前在这一块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

  编辑:周莉

  作者:杨昱邓恒

  

(南方都市报) netease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精彩推荐

39健康网_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热点推荐
体育推荐
娱乐推荐

网易新闻,满足你的知情权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客服电话:020-83568090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网站地图 历史回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8